1)受理时限
出访人于出访前两个月,向国际交流处提出赴台访问的书面申请,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或《上海师范大学因公出国人员登记表》(短期),经分管(协管)校长同意后,由国际交流处起草办理赴台手续。
2)准备材料
① 申请批准立项
★ 台方邀请函
★ 具体活动及日程安排
★ 邀请方的背景材料(包括其他与会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
★ 承诺书
★ 赴台人员名单
② 申请赴台批件
★ 入台旅行证副本后
★ 赴台人员政审(国际交流处出具)
③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 赴台批件
★ 台方邀请信
★ 入台旅行证副本
★ 单位介绍信
★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 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4张
3)赴台通行证受理地点
办公地点: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民生路1500号
联系电话:289519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4)注意事项
★如赴台访问时间超过一个月时间,需先至人事处报备批准后,到国际交流处办理相关赴台手续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下达赴台批件后,出访人需到宋园路56号领取批件。(取件时需支付200元手续费)
★如出访人已持有效赴台通行证,需一同上交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落实赴台人员行前教育,访台结束后赴台人员应递交书面小结,并交还赴台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