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赴台湾访问操作流程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4-06浏览次数:1280

 

1)受理时限

出访人于出访前两个月,向国际交流处提出赴台访问的书面申请,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上海师范大学因公出国人员登记表》(短期),经分管(协管)校长同意后,由国际交流处起草办理赴台手续。

 

2)准备材料

  申请批准立项

台方邀请函

具体活动及日程安排

邀请方的背景材料(包括其他与会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

承诺书

赴台人员名单

  申请赴台批件

入台旅行证副本后

赴台人员政审(国际交流处出具)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赴台批件

台方邀请信

入台旅行证副本

单位介绍信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4

 

3)赴台通行证受理地点

办公地点: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民生路1500

联系电话:289519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4)注意事项

★如赴台访问时间超过一个月时间,需先至人事处报备批准后,到国际交流处办理相关赴台手续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下达赴台批件后,出访人需到宋园路56号领取批件。(取件时需支付200元手续费)

★如出访人已持有效赴台通行证,需一同上交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落实赴台人员行前教育,访台结束后赴台人员应递交书面小结,并交还赴台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