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您好!
转发您学校关于做好组织申报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45号),结合《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精神,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科〔2009〕2号)要求,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的评选。为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启动我校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
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申报条件:
根据市教委通知要求,本次参评课程一般前期已作为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已获得市级精品课程不在此范围内)。之前已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但未能获批的部分校级优秀课程建设项目也可以适当考虑(主要是2008、2009、2010年度已经获得学校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但未能获批的课程项目,具体课程项目名称请见附表)。
建议优先推荐已作为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且又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但未能获批的课程建设项目。
2. 申报要求:
(1)申报精品课程必须是普通高校开设的本科课程,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
(2)申报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至少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
(3)课程团队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近两年参与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五项(篇)以上。
(4)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
(5)课程团队重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完善和共享,课程网站有专人维护,运行正常,教学信息丰富,内容更新及时,师生互动活跃。
(6)申报精品课程应提供该课程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包括多媒体课件等)、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上网材料和课程负责人(包括负责人在内至少三位主讲教师)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该录像将在学校确定向市教委申报名单后组织拍摄,已拍摄的课程录像可向教务处查阅),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以上材料在学校确定申报名单后由教务处直接向项目负责人收取。课程视频制作精良,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等技术标准和要求,能起到很好的展示和共享效果。
(7)申报课程应按照《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本科)分类体系》中规定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进行严格划分。
3.申报方式:
(1)由课程项目负责人填写《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并向学院提出申请。已经获得学校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但未能获批的课程项目,请在原上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近期获得的相关奖励以及其他需补充的内容修改表格。(教务处保留有原文件,可前来索取)。
(2)各学院组织对具备申报条件的课程项目进行初审,并确定上报学校的推荐课程名单并填写汇总表。由于今年市教委给各高校的申报名额较往年减少,给我校的名额为5门,各学院一般可推荐1~2门。
(3)各学院将申报表格及汇总表(表格直接发送到各位教学院长电子信箱中,也可在教务处网站“教学公告”或者“下载中心”下载)签章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符合申报资格的上报课程进行评审,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我校本年度推荐上报上海市级精品课程的项目。
4.上报材料:
课程项目负责人提供申报表格书面文件及电子稿。
——该课程的课程简介及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多媒体课件)、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负责人简介及本人数码照片、其他主讲教师简介、课程试卷及参考答案、不少于三位主讲教师录像、其他材料(包括该课程已经建立网站的链接地址)等上网材料暂不提交,但如获得推荐市级资格除录像材料外所有材料应马上能够提交。
各学院应提交学院申报汇总表(含学院排序、课程基本信息、课程负责人联系方式、申报课程本学期授课安排等内容)书面文件及电子稿。
课程申报表电子稿请在10月13日(周四)下午16:00前发吴艳:
转发您学校关于做好组织申报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如下。
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1〕45号),结合《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精神,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科〔2009〕2号)要求,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的评选。为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启动我校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
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申报条件:
根据市教委通知要求,本次参评课程一般前期已作为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已获得市级精品课程不在此范围内)。之前已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但未能获批的部分校级优秀课程建设项目也可以适当考虑(主要是2008、2009、2010年度已经获得学校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但未能获批的课程项目,具体课程项目名称请见附表)。
建议优先推荐已作为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且又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但未能获批的课程建设项目。
2. 申报要求:
(1)申报精品课程必须是普通高校开设的本科课程,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
(2)申报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至少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
(3)课程团队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近两年参与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五项(篇)以上。
(4)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
(5)课程团队重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完善和共享,课程网站有专人维护,运行正常,教学信息丰富,内容更新及时,师生互动活跃。
(6)申报精品课程应提供该课程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包括多媒体课件等)、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上网材料和课程负责人(包括负责人在内至少三位主讲教师)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该录像将在学校确定向市教委申报名单后组织拍摄,已拍摄的课程录像可向教务处查阅),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以上材料在学校确定申报名单后由教务处直接向项目负责人收取。课程视频制作精良,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等技术标准和要求,能起到很好的展示和共享效果。
(7)申报课程应按照《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本科)分类体系》中规定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进行严格划分。
3.申报方式:
(1)由课程项目负责人填写《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并向学院提出申请。已经获得学校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但未能获批的课程项目,请在原上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近期获得的相关奖励以及其他需补充的内容修改表格。(教务处保留有原文件,可前来索取)。
(2)各学院组织对具备申报条件的课程项目进行初审,并确定上报学校的推荐课程名单并填写汇总表。由于今年市教委给各高校的申报名额较往年减少,给我校的名额为5门,各学院一般可推荐1~2门。
(3)各学院将申报表格及汇总表(表格直接发送到各位教学院长电子信箱中,也可在教务处网站“教学公告”或者“下载中心”下载)签章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符合申报资格的上报课程进行评审,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我校本年度推荐上报上海市级精品课程的项目。
4.上报材料:
课程项目负责人提供申报表格书面文件及电子稿。
——该课程的课程简介及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多媒体课件)、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课程负责人简介及本人数码照片、其他主讲教师简介、课程试卷及参考答案、不少于三位主讲教师录像、其他材料(包括该课程已经建立网站的链接地址)等上网材料暂不提交,但如获得推荐市级资格除录像材料外所有材料应马上能够提交。
各学院应提交学院申报汇总表(含学院排序、课程基本信息、课程负责人联系方式、申报课程本学期授课安排等内容)书面文件及电子稿。
课程申报表电子稿请在10月13日(周四)下午16:00前发吴艳:
书面稿同时交教务办。
附件下载:市教委重点课程与精品课程汇总表
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关于做好组织申报2011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委文件